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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间电力现货交易价格上限大幅下调,缺电省份省外购电价格压力有望减轻。
“7月10日起,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调整为3元/千瓦时,超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申报。”国调中心、北京电力交易中心7月7日发布《关于落实优化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》中,调整了这一限价。
相比2021年11月《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(试行)》规定的“参与省间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报价最高为10元/千瓦时”,新限价只有原限价的三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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